急性中毒
十二、急性食物中毒
急性食物中毒(acutefoodpoisoning)的含义非常广泛,凡是食用被致病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被毒物(重金属、农药等)污染的食物,以及自身含有某种毒素(毒蕈、河豚等)的食物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都可被称为急性食物中毒。急性食物中毒具有潜伏期短、急性发病、多群体发病等特征,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如急性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生在夏季。
根据急性食物中毒的病因一般将其分为两大类:①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的致病菌有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副溶血弧菌、产肠毒素性大肠杆菌等,均有一定的传染性。而葡萄球菌和肉毒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与其产生的毒素有关,不具传染性。②非细菌性食物中毒:见于食物被有毒化学物质污染和食用有毒动植物。
一、临床特点
常见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临床特点见表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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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诊断与鉴别诊断
根据进食可疑食物后短期内出现的急性胃肠炎症状,结合相应的流行病学资料,一般不难做出临床诊断。对可疑食物、患者呕吐物和粪便进行培养,如果分离出相同病原菌,则可以确诊细菌性食物中毒。
在进食可疑食物后出现眼肌瘫痪,呼吸、吞咽和言语困难的患者,特别是在集体发病的情况下,应考虑肉毒中毒可能,并可对食物进行细菌学检测。
以胃肠炎为主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应与非细菌性食物中毒、菌痢、霍乱、病毒性肠炎等进行鉴别。肉毒中毒则应与河豚和毒蕈中毒进行鉴别。
三、急诊处理
1、以急性胃肠炎为主要表现食物中毒的处理
(1)一般处理:多数急性食物中毒患者临床症状较轻,且为一过性而不需要特殊处理,对呕吐严重者应暂时禁食。对呕吐、腹痛症状严重者可给予山莨菪碱(-2)10mg肌内注射。
(2)补液治疗:对呕吐、腹泻严重者,特别是年老体弱者与婴幼儿,应及时评估患者的脱水程度,有无电解质紊乱等。对有脱水症状和短期内不能进食的患者应进行补液治疗,选择乳酸林格液和5%~10%葡萄糖,补液量视脱水情况决定,并补充必要的电解质和维生素。
(3)病原菌治疗:多数患者不需要使用抗菌素,对伴有高热、呕吐与腹泻严重者可酌情使用抗菌素治疗,如口服诺氟沙星mg,3次/日。
2、肉毒杆菌中毒的治疗
(1)抗毒素治疗:尽早使用肉毒抗毒血清,发病24小时内最有效。在皮试阴性者静脉或肌内注射5万~8万U,必要时6~8小时重复注射,儿童和成人剂量相同,重症患者应加倍。皮试阳性者可先进行脱敏注射。
(2)促进肠道毒素排泄:对于疑诊和确诊患者应立即进行洗胃,可选择清水或1:高锰酸钾溶液,同时进行灌肠。
(3)保持呼吸道通畅:监测患者呼吸情况,及时清理咽喉部分泌物,对呼吸肌麻痹造成呼吸衰竭者应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和呼吸机辅助呼吸,必要时也可选择气管切开。对已经发生误吸者应及时行纤维支气管镜检查,灌洗并吸出误吸物。选择适当抗生素进行治疗。
(4)对症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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