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之前就有的病,哪些能赔哪些不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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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逗保」

大家好,我是一本正经的吐槽君。

百万医疗险,一直是我和逗逗酱最推荐的险种之一。

无论大人、小孩还是老人,只要符合投保要求,都是非常建议配置的。

但是~

没有一款保险是万能的,不然保险就不叫保险,而叫保本理财了。

百万医疗险同样有它的不足。

比如1万的免赔额,比如茫茫多的免责条款。。

当然,平日里我和逗逗酱没少跟大家唠叨,所以大家应该都心中有数。

但是,关于百万医疗险的另一个“雷区”——既往症,可能很多朋友都没有听说过。

而知晓既往症的朋友,大多数也只是对既往症有个迷迷糊糊的感念。

正好,今天就用一篇文章,彻底帮大家搞懂既往症的所有知识~

一、什么是既往症?

很多朋友对于既往症会有些误解,会疑惑:

“是不是我只要得过的病,将来都不会赔”?

其实不是的。

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既往症?

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知或应该知道的疾病或症状。

当然,这只是简单说法,书面一些的说法就是:

所以不是说投保前患过的所有疾病都算是既往症,一定要按照条款释义理解。

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的是,和“职业类别”一样;

各家公司关于“既往症”的条款定义都有差别,有的严格、有的宽松,购买时需仔细查看。

平时比较常见的既往症有:

·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哮喘、慢性肝/胃/肾炎等);

·大病(如脑梗塞、瘫痪等);

·投保时仍在治疗或恢复中的人群;

·投保前某类症状持续出现(如血尿、便血、持续性发热、长期头痛、不明原因的出血、反复呕吐、晕厥等),投保后大概率因此住院的人群。

基本上这四种情况,都属于既往症范畴。

而急性的,偶发的,不可预见的疾病,如:

感冒,发烧,急性肠胃炎,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肺炎等;

这种可以完全治好的,以后不可预见会不会发生的,就不算既往症咯~

二、为什么既往症要免责?

其实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有些人有既往症,但却不看免责条款就投保,医疗险还会在“健康告知、等待期、确诊时间”等部分一遍遍询问。

保险公司为什么这么“操心”呢?

我们都知道,保险是为了防范未知的风险,说白了就是保一个概率。

而既往症是属于明确已知的、切实存在的风险。

不具有偶然性,故不是可保风险。

如果连既往症都能赔,那么会导致保险公司可能会赔穿,保费也会大幅上涨。

医疗险也就变成了“医院团购券”……

这样不论是对于保险公司,还是健康的被保险人,都是不公平的,也失去了购买保险的意义。

说白了,保险公司毕竟还是一个盈利机构,并不是慈善机构。

它肯定是要保证在盈利的前提下,为我们提供保障。

所以说,医疗险对既往症免责,一些伙伴可能觉得难接受,但的确是合理的。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既往症,都是没办法理赔的,有两种情况还是阔以滴:

(1)顺利通过健康告知

这种情况,一般是健康告知内有问询某种疾病。

但通过智能核保/人工核保告知后,保险公司做出了承保决定。

比如,倒霉熊患有“乙肝小三阳”,买医疗险时如实告知了。

如果得到的结论是“标体承保”或“加费承保”,后续因肝脏相关的疾病住院了,都是可以赔的。

(2)本身保障既往症

这种情况只见于少数特殊产品。

这类产品可以保障特定的既往症,并且按照一定比例赔付。

比如人保甲状腺癌百万医疗险,就可以无视甲状腺既往症,单独保障甲状腺癌。

三、保险公司如何查既往症?

我和逗逗酱一直都在强调,投保时如实健告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法律规定必须遵循“有限告知的原则”——有问必答、不问不答、如实告知。

但仍有小部分人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觉得保险公司不会仔细查。

一般情况下,如果理赔资料不充分、材料有涂改、伪造或其它骗保嫌疑行为的,保险公司都会深入调查。

尽管调查起来麻烦,但只要他们想查,就一定会仔细核实。

尤其是健康险,就是调查你的既往病史,一般通过以下四种方式:

·调查社保或者新农合就诊记录;

·医院就诊记录、体检机构体检记录;

·通过身份证在所有同行之间检索过往理赔记录;

·委托专业的调查公司或侦探机构深入调查。

因此,强烈建议大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一定要做好健康告知,避免理赔纠纷。

四、写在最后

百万医疗险性价比高,保障也非常实用,但也是规则复杂的险种。

尤其对于既往病史,还是坦白从宽。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刻意隐瞒,不要期望通过两年不可抗辩期护身来索要理赔。

即便身体有异常,通过智能核保或人工核保,说不定还能顺利得到保障,避免理赔纠纷。

若有其他保险疑问,或对于自己无法确定的情况,来咨询我就对了。

我是吐槽君,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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